科研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通知 -> 正文

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陕西新媒体传播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2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崔平丽

各学院、中心:

根据陕社科联〔2024〕107号《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陕西新媒体传播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各项战略部署,给予新媒体传播在推动文化强省建设、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提供理论支持与决策参考,现开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共青团陕西省委(以下简称“团省委”)合作研究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1.直播带货助力陕西乡村振兴实践经验及成果研究

2.新媒体传播赋能陕西文旅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实践路径研究

3.新媒体环境下的高校思政教育创新路径探索

4.陕西微短剧产业生态持续繁荣的路径探索

5.西安青年的网上信息交流载体及内容偏好研究

本项目申报人可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第5条不可自拟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团省委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3.学校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于2024年919日中午12:00点前将《论证活页》纸质版(一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报送科研处进行审核,待审核结束后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交科研处。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团省委抽取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拟立10项,每项资助1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底,项目结项需书面提交3—5万字新媒体传播研究成果, 并附2千字左右简介。

2.省社科联、团省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团省委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及团省委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团省委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团省委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3.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联系人:许佳  内线:7103   外线:029-85628124

附件:

1.2024年度陕西新媒体传播项目申报书

2.2024年度陕西新媒体传播项目论证活页

3.2024年度陕西新媒体传播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