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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社科联〔2024〕96号《关于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2024年度陕西省金融专项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聚焦国内省内金融重点问题,着力以扎实深入的研究为陕西金融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决策参考,现开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合作研究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一)重大课题:《陕西金融发展报告(2024)》
研究内容:本项目旨在结合政策观察、深入调研、数据分析等,系统回顾2023年陕西金融制度建设情况与整体发展水平,充分了解这一年来金融业新突破、新问题、新趋势。拟编撰15项报告,分为总论、地市篇、行业篇和专题篇。
1.《2023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
2.《2023年陕西各市(区)金融业发展报告》;
3.《2023年陕西银行业发展报告》;
4.《2023年陕西证券业发展报告》;
5.《2023年陕西保险业发展报告》;
6.《2023年陕西信托业发展报告》;
7.《2023年陕西基金业发展报告》;
8.《2023年陕西债券业发展报告》;
9.《2023年金融支持陕西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大格局报告》;
10.《2023年陕西企业上市挂牌报告》;
11.《2023年陕西科技金融发展报告》;
12.《2023年陕西绿色金融发展报告》;
13.《2023年陕西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14.《2023年陕西养老金融发展报告》;
15.《2023年陕西数字金融发展报告》。
(二)调研课题:“陕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重点研究”
研究内容:本项目旨在为大力推进陕西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决策思考,研究聚焦陕西优势产业创新发展,以及民营经济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作为与机遇。
1.《产业集群推动陕西省创新发展的培育机制和实施路径研究》;
2.《陕西省新质生产力和未来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研究》;
3.《人工智能助力能源产业创新发展》;
4.《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估与优化路径研究》。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公开征集,已经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研究成果。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未进入陕西省数字社科信息资源数据库的不得申报。
3.学校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方式
申报人于2024年8月22日中午12:00点前将《论证活页》纸质版(一份)报送科研处进行审核,待审核结束后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交科研处。
三、项目立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抽取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立项评审。评审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项目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评审结果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由省社科联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四、项目经费
本项目《2023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经费为2万元,其他每项子报告经费各为1万元。《产业集群推动陕西省创新发展的培育机制和实施路径研究》《陕西省新质生产力和未来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研究》经费各为7000元;《人工智能助力能源产业创新发展》《陕西省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评估与优化路径研究》经费各为6000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委托单位账户。
五、项目结项
1.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每项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突出政策落地、数据运用和案例分析,避免过于学术性的写作模式。《2023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应不少于10000字不宜超过20000字,其他每项子报告应不少于8000字不宜超过10000字。《人工智能助力能源产业创新发展》应不超过3500字,其他每项报告应不少于3500字不宜超过5000字。所有报告需附500字左右的摘要、3至5个关键词。
2.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六、成果使用
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省社科联及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对成果拥有使用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
七、有关要求
1.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3.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项目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将予以限制。
联系人:许佳 内线:7103 外线:029-85628124
附件:
1.2024年度陕西省金融专项研究项目申报书
2.2024年度陕西省金融专项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3.2024年度陕西省金融专项研究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