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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学院关于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7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各学院、中心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24年5月31日前到期的陕西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名单见附件)。

二、结题验收要求

1.2015年1月1日以前立项的项目按规定格式填报纸质材料;2015年1月1日以后立项的项目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在线提交,审核通过后递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

2.截止时间:2024年7月28日

三、其他事项

1.对本次验收范围内的逾期不超过1年的项目,如自评无法按期完成合同书规定目标任务的,需提交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及申请延期、结题(或终止)的相关书面材料,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至科研处。

2.对本次验收范围内的逾期1年以上的项目,提出结题验收申请且验收结论为准予结题的1年内、未通过验收或终止结题的2年内,其负责人不得申报省级或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起算时间为验收结论给出时间)。

3.逾期2年以上的项目如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仍未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的,其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被记入“黑名单”,项目负责人以后不得申报省级或推荐申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4.凡列入2011年至2014年陕西省科技统筹创新工程计划、已过合同规定完成时限的重大项目(难题招标项目和地方重大项目),各项目及课题均应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提交验收相关申请。

5.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省科技厅将把项目结题验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记入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档案。

此次结题影响重大,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请各学院科研负责人积极推进做好2024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曹倩倩(自然科学)6889 85628124

附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清单

科研处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