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科研动态 -> 正文

关于开展第二批秦创原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1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各院系、中心:

为做好我省创新创业人才工作,加快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充分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现启动2022年度第二批秦创原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秦创原人才项目应以企业为主体进行申报,申报企业应是在陕西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转制科研院所);企业依托高校引进的人才,由高校进行推荐申报。

二、资助标准

重点资助科技创新人才等三个类别项目,采取“项目单位保障薪酬+项目配套补贴”的方式,按照单位保障和项目补贴1:1比例,财政经费以项目形式,按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人民币资助项目单位。

三、申报项目

秦创原“高校引进、企业使用”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

四、申报条件

秦创原“高校引进、企业使用”高层次科技人才项目分为两类情况进行申报:

(一)高校和企业共建的校企合作研发平台引进人才服务企业创新需求(简称“平台引进人才”)。本类别主要支持以高校联合省内企业建立的“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为主体为解决企业所面临的关键技术难题而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此申报需满足高校与省内企业签订三年以上科研合作协议,且已开展实质性科研合作,企业投入平台的研发费用三年不少于1000万元的要求。平台尚未注册为独立法人实体的,申报单位为:高校+校企合作平台,经费拨付给高校;平台已注册为独立法人实体的,申报单位为平台,经费拨付给平台。项目负责人为引进的人才,项目申报时须由高校和企业同时推荐。

(二)高校引进人才以校企合作科研攻关方式服务企业创新需求(简称“高校引进人才”)。本类别支持对象为高校引进的参与省内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行业共性技术问题研究解决的高层次科技人才。高校引进的人才须与企业签署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合同或项目合作协议,各类合同或协议企业累计支持金额不少于150万元,且引进人才须在科研项目攻关过程中发挥核心骨干作用。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项目负责人为引用的人才,项目资助经费拨付给高校,项目申报时仅由高校进行推荐,不需要合作企业推荐。

五、项目申请提交

提供纸质《申请书》材料一式四份和电子版一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电子版与纸质材料内容保持一致),申报书应与附件材料合并装订(A4版面双面印制)。涉密申报材料一般应作脱密处理后申报。

申报推介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交到科研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jxyjszh@163.edu.cn

联系人:郝菊生 联系电话:029-85628124

郭晓荣 联系电话:029-85628601

    附件:秦创原引用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