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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育部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6 信息来源: 作者: 编辑:

各有关院系:

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1.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军队院校直接提名,地方高校由省教育厅统一提名。提名人选具体条件和有关要求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号)》。见附件。

2.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充分动员,鼓励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积极申报,对提名成果严格把关,做好提名成果的整合、打磨、遴选和提名材料的审核工作,提高提名质量,控制提名数量。

3. 申报人通过联系科研处科学技术科管理员申请提名号和校验码账号,于2022 年4 月16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 “教育 部 科 技 管 理 信 息 系 统”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名书并提交。

4. 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2 年4 月15 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进行成果登记。

二、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 提名项目须在项目所有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并上传公示材料,公示内容及时间按教育部提名工作手册有关要求进行。通用项目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2022 年5 月20 日17:00,专用项目电子版材料以光盘形式随纸质版材料按保密要求报省教育厅。

2. 提名纸质材料请务于2022 年5 月23 日17:00 前报省科研处科学技术科。

联系人:李险峰

联系电话:内线6889 外线 8562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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